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形势严峻,辖区内大部分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将于2月9日以后进行开工复产。根据市委、市政府和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有关做好防疫防控工作要求,为更好地帮助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有效做好相应的疫情防控工作,协会就防疫防控、经营场所管理、人员管理等注意事项进行梳理。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
同舟共济
打赢防控阻击战!
— 目录 —
一、了解新型冠状病毒
(一)新型冠状病毒的基本信息
(二)新型冠状病毒的预防及灭活
二、启动疫情防控应急方案
三、食品生产经营场所卫生工作
(一)餐饮服务单位
(二)食品及相关产品生产单位
(三)食品流通单位
四、网络食品交易配送过程管理
五、人员健康管理
(一)内部人员
(二)来访人员
六、防疫防控关键控制点
(一)新型冠状病毒的基本信息
2019年12月以来,湖北省武汉市陆续发现了多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随着疫情的蔓延,我国其他地区及境外也相继发现了此类病例。该病作为急性呼吸道传染病已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乙类传染病,按甲类传染病管理。
(1)传染源
目前所见传染源主要是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患者。无症状感染者也可能成为传染源。
(2)传播途径
经呼吸道飞沫和接触传播是主要的传播途径。气溶胶和消化道等传播途径尚待明确。
(3)易感人群
人群普遍易感。
(二)新型冠状病毒的预防与灭活
生产经营单位复工前应提前建立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制度,并成立由法定代表人为第一责任人,单位领导、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及相关环节负责人等共同组成的小组,负责企业内防疫及食品安全工作进行统一调度安排并商议制定应对突发情况的处置方法等。
(一)内部人员
1、做好单位员工休假期间居住史和旅行史信息调查统计,对于返沪人员建议居家隔离14天后再安排复工;
针对存在上述情况的员工,应制定相关制度保障上述人员能安心隔离观察,诊断治疗,并在观察期或治疗康复后能正常复工。
2、每日晨检对复工人员进行体温测量并记录,体温正常者方可上班(餐饮单位每日至少测量两次);
3、工作前严格洗手消毒;
4、正确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或N95口罩,标准着装;
5、员工就餐分批次单独进行,避免集中就餐。
(二)来访人员
各单位应尽量减少进出口数量,并在进出口处设专人值守,对各自来访人员(如餐饮单位的顾客及食品生产、流通单位单位的运输人员等)做好防控工作,做好体温监测并同时要求佩戴口罩,对于体温高于37.3摄氏度的人员,劝其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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