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公告】市场监管总局公开征求《幼儿园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意见
上传者: SYAX点击: 6时间: 2026-03-31 16:33:10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公开征求《幼儿园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信息来源:餐饮食品司 发布日期:2026-03-25
为深入贯彻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进一步健全校园食品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压实幼儿园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市场监管总局起草了《幼儿园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6年4月24日。
意见反馈方式:
一、通过登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官方网站(网址:https://www.samr.gov.cn/),在首页"互动"栏目中的"征集调查"提出意见。
二、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cyjgec@samr.gov.cn,邮件主题请注明"《幼儿园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意见"字样。
三、通过信函邮寄至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市场监管总局餐饮食品司(邮政编码:100088),并在信封上注明"《幼儿园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意见"字样。
附件下载:
附件1.幼儿园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wps
附件2.关于《幼儿园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wps
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