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公开征集2026年食品补充检验方法和食品快速检测方法立项建议的公告
信息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发布日期:2026-04-10
为强化食品安全监管技术支撑,现公开征集2026年食品补充检验方法和食品快速检测方法立项建议,有关事项和要求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一)食品补充检验方法征集立项范围为食品掺杂掺假检验方法,包括食品中非法添加药物成分、工业染料、食品掺假检验方法等。
(二)食品快速检测方法征集立项范围为食品安全日常监管中应用广泛的农兽药残留等物质检测方法,重点包括食用农产品中咪鲜胺、联苯菊酯、多西环素等检测方法。
二、申报单位条件
(一)申报单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熟悉食品补充检验方法和食品快速检测方法管理规定,了解食品安全监管需求。
(二)具有研制食品补充检验方法和食品快速检测方法所需的技术水平和组织能力,能够提供方法研制工作所需人员、经费、科研等方面的资源和保障条件。
(三)申报单位应对申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确保申报材料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四)同一申报单位食品补充检验方法和食品快速检测方法立项申报数量不得超过三项。
(五)各项目须由申报单位指定一名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应具备食品补充检验方法、食品快速检测方法或食品安全标准相关研究工作经历,且无在研食品补充检验方法或食品快速检测方法项目。
三、申报方式和要求
(一)申报单位填写《食品补充检验方法立项申请书》(见附件1)、《食品快速检测方法立项申请书》(见附件2)。
(二)报送的立项申请材料应附科学数据及相关工作基础。
(三)申报单位需按照立项申请书要求提交食品补充检验方法或食品快速检测方法文本及编制说明等材料。
四、报送方式
(一)电子版材料报送至spc@samr.gov.cn。
(二)纸质版材料邮寄至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邮编:100088)。
联系人:周老师、张老师
联系电话:010-82260381、82260375
附件:
1. 食品补充检验方法立项申请书.doc
2. 食品快速检测方法立项申请书.doc
市场监管总局
2026年4月10日
